金史行台宥死罪而乱法

原文
囚有杀人当死者,行台欲宥之,元不从,反复数四,势不可夺,乃仰天叹曰:“如杀人者可宥,死者复何辜,何欲徼己福而乱天下法乎

金史·赵元传

注释

行台:官署名金熙宗天会十五年置行台尚书省于汴京天眷元年,以河南地与宋遂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天眷三年,又移置于汴京行台尚书省,掌管军政及监察事务

元:即赵元字善长,涿州人,原为辽朝官员,后降金,在金曾任枢密院令史兵部郎中行台右司员外郎等职

徼:通“邀”,求取

译文

因犯中有个因杀人而应判死刑的人,行台却打算宽恕他赵元反对如此做,反复争论了很多次,由于行台有权势,赵元未能改变其决定,便仰天叹息说:“像这般的杀人犯可以受到宽恕,那么被他杀死的人又是犯了什么罪呢怎能够为了谋求自己的福利而扰乱国家的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