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文帝纪下》
大统十年(544年)……秋七月,西魏皇帝将宇文泰前后奏上的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定为振兴西魏的永久规定,于是命令尚书苏绰进一步修改,总共五卷,向全国颁布推行。于是搜寻选拔有才能的人,任命他们为牧守令长,都按照新制派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