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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哉,圣祖之建业也!后嗣承序,以广亲亲。至于孝武,以诸侯王疆土过制,或替(僭)差失轨①,而子弟为匹夫,轻重不相准,于是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②,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自是支庶毕侯矣③。《诗》云“文王孙子,本支百世④”,信矣哉⑤!
①失轨:不法。②分子弟邑:分封子弟为侯国。汉代侯国,与县同级。③毕:完全。④《诗》云等句:引诗见《诗经·大雅·文王》。本:指周王一系。支:枝属旁系。⑤信矣哉:师古曰:“侯所食邑,皆书其郡县于下。其有不书者,史失之也,或但言某人嗣及直书薨,不具年月,皆阙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