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于郎

战于郎

--规则也有灵活用时

原文
战于郎公叔愚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汪踦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重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注释

本节选自植弓

郎:鲁国地名,在今山东鱼台齐国攻打鲁国时,在郎发生战斗

公叔愚人:鲁昭公的儿子保:同“堡”,小城

使:指徭役之:指:老百姓

任:指赋税

重:应为“童”

殇(shang):这里指未成年而死者举行祭祀

仲尼:孔子的字

干戈:盾和矛,这里泛指武器

译文

鲁国和其国在郎交战公叔愚人遇上一个拄仗进入城堡休息的任公叔愚人说:“虽然徭役使百姓们很辛苦,赋税使他们的负担很沉重,但君子不能为国家谋划,士人不能为国家献身,这可不行,我敢于这样说,就应当做到!”于是他和相邻的少年汪踦上战场参战,两人都战死了鲁国人不想用孩子的丧礼来为汪踦办丧事,便向孔子请教孔子说:“他们能够拿起武器来捍卫国家,不用孩子的丧礼来安葬他们,不也是合理的吗

题解

少年自告奋勇上战场,这本身就是一种壮举,体现了为国家慷慨赴死的献身精神面对这种感人的特殊情况,有着严格等级规定的礼,可不可以被突破,可不可以以特殊情况特殊特殊处理

先圣孔子回答的是可以这表明,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原则上是不允许违背的,即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不如此则无轨可循,就会乱套但是,如果拘泥于成规,只注重形式,那么将把一些应享受某些礼遇的情形排除在外了

任何原则和规范,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真正做到名实相符,表里相称,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注重名实相符,表里相称,恰恰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