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注:命运吉凶,属于本身之利害,富贵贫贱,进退顺逆,皆为本身之事,故可于八字中推之。妻财子禄,以本身利害相关,荣辱与共,故亦可推。若将来西风东渐,父子分立,夫妻异产,利害不相连属,吉凶即无可征验。如子贵而父贱,妻富而夫贫,各不相谋,即无可推算。同时得利害关系相连属者,依然可见。命之理如是,非今昔有不同也。年为祖,仅能见其祖业厚薄,出身美恶;兄弟互助而有益,或连累而相害,皆为可见。若分道扬镖,各自为谋,即无可见。此所以近验而远无验也。
徐注:印格者,身弱以印为用神也。不论是否月令印绶,若日支临财,对我为不利,反之则为美矣。伤官为用,忌见官星,妻宫坐官,则与我背道而驰,岂能顺意乎?然冬令金水伤官,妻宫见官,又为吉兆(参观配气候得失节)。所谓以喜忌为配,不可执一也。妻宫坐伤官,而财格煞格,逢之反美;妻宫坐阳刃,而身弱逢之反美,其理相同。总之妻宫为喜神,则为美,妻宫为忌神,则为凶;财为喜神则为美,财为忌神则为凶。以此互参,不离左右矣。
徐注:妻透成局者,谓财透露干头为喜神用神也。若官格透财,以财生官为用;印重透财,以财损印为用;食伤透财,以食伤生财为用。若此之类,皆藉财以成局,即使日支无喜神用神,亦主内助得力,盖财为妻星也。若财透破格,如身弱用印,而逢财破,食神制煞,而见财化食生煞之类,即日支之神有用,亦防刑克,盖财为忌神也。又或坐下财星透干成局,则妻宫妻星皆美矣。而逢刑冲,而逢子冲,戊子日支坐财,而逢午冲,为美难偕老之征。又财星偏正杂出,势必财旺身轻,而财为忌神,若无比劫分夺,亦主克妻。是须以喜忌配合,非可执一也。
徐注:官煞者,子星也;时支者,子息之宫分也。配合喜忌,与论妻略同,但有须注意者。看官须兼看财,看煞須兼看食,此就身强论也。若身弱须看有无印绶,所以《滴天髓征义》以食伤为子,财为妻,财旺暗生官煞,即使四柱不明见子星,亦必多子,如食伤生财格等是也。官煞旺而无制化,身轻而财旺破印,亦必无子,故论妻子,均须参配活看,执一而论,必无是处。详《滴天髓征义》六亲节。
《长生沐浴歌》者,官煞之长生沐浴也。如时支为官煞之长生,则应有四子;中旬半者,司令之权已退也。如寅为丙戊长生,而中旬之后,甲木司令,丙戊退气,故减其半(参阅人元司令图)。沐浴之位二子,与中旬后之寅同,冠带临官之位三子,旺位五子,胎位女,养位三子留一。此歌诀以五子为最多数,而子女多者一二十人不等,将从何定之耶?从喜用之生旺衰败断其多少,以喜用之成败救应决其有无,如是而已。幸勿为古人所欺也。
徐注:十干即五行也,仅有五行长生而无十干长生。所谓阳长生与阴长生者,乃后人不知原理,妄加揣测而推定者也。所谓官为女煞为男者,乃阳干为男,阴干为女。以甲为例,则辛官为女,庚煞为男。若以乙为例,即庚官为男辛煞为女矣。不可误会,参阅十干阴阳生克节。
徐注:时干有用,看时干所透之神,为喜为用,即有用,不必定是官煞也。以官煞之生旺死绝,假定子息之数目,再参以时干喜用 ,亦是活法,特未可拘执耳。附多子大王王晓籁君之造,生于前清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四日申时:
丙戌 辛丑 壬午 戊申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冠带 | 衰 | 胎 | 长生 |
才 | 印 | 日 | 杀 |
丙 | 辛 | 壬 | 戊 |
戌 | 丑 | 午 | 申 |
戊丁辛 | 己辛癸 | 丁己 | 庚壬戊 |
杀财印 | 官印劫 | 财官 | 枭比杀 |
病 | 死 | 墓 | 绝 | 胎 | 养 | 长 生 | 沐 浴 |
比 | 劫 | 食 | 伤 | 才 | 财 | 杀 | 官 |
壬 | 癸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未 | 申 | 酉 |
甲 丙 戊 | 乙 - - | 戊 癸 乙 | 丙 庚 戊 | 丁 己 - | 己 乙 丁 | 庚 壬 戊 | 辛 - - |
食 才 杀 | 伤 - - | 杀 劫 伤 | 才 枭 杀 | 财 官 - | 官 伤 财 | 枭 比 杀 | 印 - - |
戊土七煞,透于时干,土居中央,寄生于寅申,是申亦土之生地也。以长生歌诀论,当有四子。丙辛相合,壬水通源,身旺敌煞,而壬日坐午,禄马同乡,取财生煞为用神。时干有用,可为多子之征;财为喜神,亦内助得力之征。然倍之亦仅得八。今王君子女多至三十余人,更从何处看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