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唐宋文驳复仇议

(柳宗元)

题解

柳宗元(773-819)唐河东(今山西永济县)人字子厚唐代杰出的文学家累任礼部员外郎曾参加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改革活动失败后被贬为永州司马后又改任柳州刺史卒于任所世称柳柳州又称柳河东他的诗文皆佳其散文形式多样与韩愈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传世著作有柳河东集驳复仇议为作者针对唐初陈子昂的复仇议而写的奏议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

【一段】

原文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邦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注释

同州今陕西大荔县

下邦(bānɡ)今陕西渭南东北

陈子昂(661-702)初唐著名文学家其诗文开一代风气极为唐人所推崇武后时官至右拾遗

译文

我看过则天皇后时的一些材料有一个同州下邦人徐元庆他的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掉后来他持刀杀死了父亲的仇人投案自首当时的谏臣陈子昂建议应该处死徐元庆同时在他的家乡表彰他的复仇行为并请求将这一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久作为国家的法典我私下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二段】

原文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日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日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注释

过分超越本分

礼法制度

译文

臣听说礼的根本是为了防止乱如果说不允许行凶杀人的话那么做儿子的行凶杀人就应该处死刑法的根本也是为了防止乱如果说不允许行凶杀人的话那么当官的行凶杀人也要处死礼和刑法的根本精神是一致的但应用的对象不同表彰和处死不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处死一个应该受到表彰的人这叫做滥杀亵渎刑法太厉害了表彰一个应该处死的人这叫做越礼破坏礼太严重了如果用这种做法来示范天下传于后代就会使追求正义的人不明方向躲避灾祸的人不知如何立身于世上将这种做法视为法典可以吗?圣人制定礼和刑法是全面考虑事理后再定出赏罚根据实情来正确进行褒贬不过是把礼和刑法统一起来而已

【三段】

原文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注释

戴天礼记·曲礼“父之仇不共戴天”引申为极大的仇恨

违背违反

译文

当初如果能了解判断这个案件的真伪确定它的是非曲直调查出这个案件开始发生的原因那么礼和刑法的区别就分得很清楚了为什么这么说?如果徐元庆的父亲不构成刑法上规定的死罪赵师韫杀了他只是出于私人间的仇恨耍出官场中的威风残害无辜百姓该州的长官不知道赵师韫的罪行执法的长官也不过问上下共同蒙蔽对喊冤的人不闻不问而徐元庆把和仇人共存世上视为莫大的耻辱以为随身携带武器时刻准备复仇是合乎礼的行为处心积虑要把钢刀刺入仇人的胸膛坚定不移地以礼要求自己虽死无憾这是合乎礼的正义行为办案的官员对此应感到惭愧去向徐元庆道歉都嫌太晚又怎么能去处死他呢?

如果是徐元庆的父亲确实犯了应得之罪赵师韫处死他并不违法这就不是死于官吏的渎职而是死于国法国法可以仇恨吗?仇恨国法而杀害执法的官员这是狂悖而犯上作乱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以死刑这是为了严肃国法为何要表彰他呢?

【四段】

原文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日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

陈子昂的复仇议中说“人必定有儿子儿子必定有父母如果都为了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互相仇杀酿成的混乱局面由谁来解救呢?”这种观点对礼太不理解了礼所说的仇是指某人含冤受屈哀告无门并不是说他触犯国家刑律被判处死刑如果说他杀了人我就可以去杀他这不过是不论是非曲直欺侮威胁弱者而已这种做法违背经典背离圣人训诲岂不太过分了吗?

【五段】

原文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注释

周礼一名周官相传为周朝的官制汇编文献

调人官名

春秋·公羊传简称公羊传相传为战国时齐人公羊高所著专门阐释春秋最初只有口头流传汉初始成书

思想体系

译文

周礼“调人负责调解百姓怨仇的事凡是杀了人而合乎正义的规定不准报仇对报仇的人要处以死刑如有反过来杀人的全国的人都把他当做仇敌”又怎么会让孝敬父母的人互相仇杀呢?春秋·公羊传“父亲不应该死而被处死了儿子可以复仇父亲应该死而被处死了儿子如果复仇的话那就成了互相仇杀复仇了却无法消除互相仇杀酿成的祸害”现在根据上述精神来判断徐赵两家的互相杀人就合乎礼的要求了况且不忘父仇是孝不惜生命是义徐元庆能做到不超越礼生尽孝死为义这一定是位通达事理而明白圣贤之道的人通达事理而明白圣贤之道的人难道说他会把国法当成仇敌吗?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死徐元庆这就是亵渎刑法败坏礼制他的奏议不足为法是很清楚的

【六段】

原文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译文

请把臣的这个奏议附在有关法令之后加以发布凡是再有审判这类案件的不应该再按照陈子昂的奏议来处理

【七段】

原文
谨议

译文

恭敬地呈上这件奏议

评析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